蔡武:防止“文化生态保护区”变成“经济开发区” - 产权知识 - 河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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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3月27日
新华网  
    在1日举行的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专家座谈会上,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出台相关规章,加强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管理,防止文化生态保护区变成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开发区。”
 
    在谈到如何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问题时,蔡武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提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自2007年以来,我们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探索和实践,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并根据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纲要的要求,相继成立了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并初步总结出文化生态保护的工作原则和措施,出台了指导性意见。
 
    蔡武同时表示:“但总体而言,区域性整体保护方式是我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种探索和创新,可借鉴的国内外经验较少,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内容、保护方式、管理模式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区内各项建设事业的相互关系等需要做深入探索,总结出规律性的经验,推动整个文化生态保护的发展。”
 
    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蔡武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一部行政法,主要规范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行为,而知识产权属于民事范畴,不是这部法律所能完全涵盖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非常复杂,特别是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创权属关系不是很明确,谁是权利主体有时难以确定,这些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学术界对此也有不同看法。但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用会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此作了衔接性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就这一专题进行深入研究。(周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