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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免责条款未提请消费者注意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27日
工商银行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中规定:“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该免责条款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客户注意,其表述方式不符合《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根据这一规定,银行提供的格式合同中的免除或限制其责任条款,必须采取如特别的字体、加下划线等方式提请客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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